1、裝料時,應依據物料的密度確定裝載量。鏟斗應從正面鏟料,不得鏟斗單邊受力;卸料時,舉臂翻轉鏟斗,應低速遲緩舉措。
2、不得將鏟斗提升到最高位置運輸物料,運載物料時宜堅持鏟臂下鉸點離地面500mm,并堅持穩定行駛。
3、鏟裝或挖掘時,應防止鏟斗偏載,不得在收斗或半收斗而未舉臂時行進。鏟斗裝滿后應舉臂到距地面約500mm時再前進轉向卸料。
4、當鏟裝阻力較大呈現輪胎打滑時,應立即中止鏟裝,掃除過載后再鏟裝。
5、在向自卸汽車裝料時,宜降低鏟斗及減小卸落高度,不得偏載超載和砸壞車箱。
6、機械運轉中,嚴禁接觸轉動部位和停止檢修。在修繕任務安裝時,應使其降到最低地位,并應在懸空局部墊上方木。裝載機轉向架未鎖閉時,嚴禁站在前后車架之間進行檢修保養。
7、在邊坡濠溝凹坑卸料時,輪胎離邊緣間隔應大于1.5m,鏟斗不宜過于伸出。在大于30的坡面上不得前傾卸料。
8、作業后應將裝載機開至平安地域,不得停在坑洼積水處,必需將鏟斗平放在地面上,將手柄放在空擋位置,接好手制動器。封閉門窗加鎖后,司機方可離開。
